在結婚之后,如果只是一方出資買房,那就要看這個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了。
其實不管是結婚之前也好,或者是結婚之后也好,如果只是一方出資,并且房產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,那么到任何時候,這個房產都屬于個人財產。
可如果在買房的時候寫的是兩個人共同的名字,而且到真正離婚的時候,也提供不出來獨立出資買房的證據,那這個房子就等于是夫妻共同的財產。
在結婚之后,如果只是一方出資買房,那就要看這個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了。
其實不管是結婚之前也好,或者是結婚之后也好,如果只是一方出資,并且房產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,那么到任何時候,這個房產都屬于個人財產。
可如果在買房的時候寫的是兩個人共同的名字,而且到真正離婚的時候,也提供不出來獨立出資買房的證據,那這個房子就等于是夫妻共同的財產。
結婚之后其中一方出錢買房,那么這個房子的購買資金來源于何處,需要講清楚才行。
如果本身是其中一方在婚前攢下來的資金,然后把這個房子買了下來,并且在房產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,那這個房子永遠都不可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除非是出現了變更的手續。
那么如果是在結婚之后用夫妻共同的財產去買了這個房子,那這個房子是可以被理解為夫妻的共同財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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